公園、綠地、足球場都要變成下雨時的“蓄水池”?近日在廣州舉行的“2016中國廣州·海綿城市論壇”上,究竟應該如何建設下沉式綠地成為專家們討論的熱點。與會專家指出,海綿城市大量的建設規范標準還“在路上”,要根據不同城市、地區的地形地貌、水文特征等綜合條件進行規劃,不宜大面積推廣下沉式綠地。
據悉,下沉式綠地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下沉式綠地又稱為低勢綠地、下凹式綠地,其典型結構為綠地高程低于周圍硬化地面高程5~25cm左右,雨水溢流口高于綠地且低于硬化地面。總而言之,下雨時可截留雨水的低洼綠地。
過去,我們的市政建設中對下沉式綠地重視不夠,使得綠地無法發揮蓄存、過濾雨水的功能。在論壇上,北京建筑工程大學能源與環境學院教授車伍透露,日本建有不少用于雨洪調蓄的公園,以日本著名的鶴見川流域治理為例,就采取了眾多的蓄滯排滲措施。為此,有人就開始考慮:廣州眾多的公園和足球場,是不是都可以建成下沉式的?
隨著海綿城市理念的不斷推進,下沉式綠地也越來越受歡迎,國內多地出臺文件要求下沉式綠地要達50%。《廣州市建設項目雨水徑流控制辦法》中也提出:“凡涉及綠地率指標要求的建設工程,除公園之外的綠地中至少應有50%作為用于滯留雨水的下沉式綠地。”
對于大面積開建下沉式綠地的計劃,園林專家表示了擔憂。廣州市林業和園林科學研究院首席專家張喬松就表示,不應該過分強調城市綠地的滯洪作用,下沉式綠地作為綠地建設的一種特定形式,更適用于干旱地區和解決節水問題,而對于特大暴雨的泄洪作用相當有限,特別在潮濕多雨和地下水位很高的地區應根據“實事求是”的原則因地制宜合理使用。
還有專家提出,大面積推廣下沉式綠地會造成大片地被植物和一些灌木被毀壞。
海綿城市建設近年來迅速成為全國上下關注的熱點話題。根據國務院印發的《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海綿城市建設的硬指標是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建設開發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30年,全國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的目標要求。
不過專家指出,盡管海綿城市建設在全國進行了第一、第二批的試點,但到目前為止,尚未形成一批可在全國范圍內復制推廣的經驗和模板。日本國家工程院院士、長江科學院特聘專家、佛山海綿城市樣板工程特邀規劃和指導專家陳飛勇博士認為,海綿城市建設講究因地制宜,要根據不同城市、地區的地形地貌、水文特征等綜合條件進行規劃。